社团管理条例
社团管理条例
一、总则
本条例适用于本社团内所有成员及活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条例。社团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组织架构
本社团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决策制定等事务。理事会成员由各部部长及会员代表组成,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等部门。
三、会员管理
1. 所有加入本社团的人员必须填写会员登记表,遵守社团章程和制度。
2.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 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社团活动中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4.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需提前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办理退会手续。
四、活动管理
1. 本社团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会员应积极参加,并按照活动要求进行准备和参与。
2. 活动策划和组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3. 活动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社会赞助等,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五、经费管理
1. 本社团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社会赞助等,经费使用应合理、透明,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2. 社团账目由专人管理,建立账目明细表,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账目情况。
3. 社团资产包括场地、设备、器材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或侵占。
六、附则
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