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分会管理办法

2024-01-29 00:37

校友分会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本办法旨在规范校友分会的设立、组织结构、管理、活动内容与规定以及校友关系维护等方面的操作,保障校友分会的健康发展。

2. 校友分会应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促进校友与母校的互动与交流。

二、分会组织结构

1. 校友分会应设立理事会,负责分会的管理和决策。理事会由校友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2.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分会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工作。秘书处应设立秘书长和若干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分会事务。

3. 校友分会可设立多个小组,负责组织各类活动和联系校友。小组可由校友自愿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

三、分会管理

1. 校友分会应制定分会章程,明确分会的宗旨、组织结构、活动内容等。

2. 校友分会应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并定期向母校反馈活动情况和成果。

3. 校友分会应积极吸纳新会员,完善会员信息,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和沟通。

4. 校友分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母校的相关规定,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分会活动内容与规定

1. 校友分会应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会、座谈会、讲座、文体活动等,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活动应提前发布通知,明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活动内容等信息。

3. 活动应注重质量,避免形式主义和浪费。如有需要,可邀请母校老师或知名校友参加。

4. 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安全有序进行。

五、校友关系维护

1. 校友分会应建立完善的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会员信息,保持与会员的联系。

2. 校友分会应关注校友的需求和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3. 校友分会应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增进校友之间的感情和合作。

4. 校友分会应加强与母校的联系,及时反馈校友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母校与校友的互动与交流。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母校制定和解释,如有需要可随时修改或补充。

2. 各校友分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报请母校批准后执行。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