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2024-02-20 00:43

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一、一般检查

1. 身高、体重、血压;

2. 脊柱、四肢;

3. 皮肤、淋巴结;

4. 头颅、颈部;

5. 病史(特别是慢性病、传染病、近期的外伤和其他大的疾病史)。

二、内科检查

1. 血压;

2. 发育情况;

3. 心脏及血管;

4. 呼吸系统;

5. 神经系统;

6. 腹部器官。

三、外科检查

1. 皮肤、体毛、淋巴结;

2. 头颅、颈部、脊柱;

3. 四肢与关节;

4. 泌尿生殖器官(仅对女生作一般检查)。

四、五官科检查

1. 视力;

2. 色觉;

3. 听力;

4. 嗅觉;

5. 发音、咽喉和耳部。

五、胸部X线检查(DR)

注意:对近期有肺部感染者应暂缓拍片,待症状治愈后方可补拍。X光报告单须附在体检表。

六、心电图检查

注意:近期有心脏异常者应暂缓检查,待病情稳定后到三甲医院复查。心电图报告单须附在体检表。

七、其他检查(B超、乙肝两对半)仅限于专业所需。若系既往疾病遗留,应主动向医生说明,同时应注意某些特殊药物的副作用及过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