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组织章程

2024-07-06 00:06

社团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社团组织的行为,保障本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社团组织,是指本校内部成员自愿组成,实现特定艺术目的,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 社团组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社团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维护成员合法权益的义务,发挥对成员进行教育、管理、引导的作用。

第二章 社团名称与宗旨

第五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XXX协会”(或“XXX团体”)。

第六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XXX。

第三章 成员资格与权利义务

第七条 凡本校在籍学生,承认本社团章程,愿意遵守社团管理规定的,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团为成员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有权参与社团的管理和决策;

(三)有权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九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

(四)自觉维护本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十条 本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一条 会长职责: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提出议案,指导日常事务。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工作,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十二条 本社团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部门或小组,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部门或小组的设置由会长提议,经理事会同意后报学校批准。部门或小组的职责由会长制定,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各部门或小组要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管理。